60岁老人保险上什么好呢?
2014-11-12 11:36:4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60岁老人保险上什么好
父母为我们操劳了一辈子,年纪大了,身体状况大不如之前了。这时候,子女为了表示孝顺,想要在父母的晚年给父母上一份保险。但殊不知,在父母这个年纪重大疾病类的保险已经不适合他们了,保险公司对于在这个年龄的老人关于这个险种已经拒保了,那关于这个年纪的老人选择保险的话,小编建议以意外,健康保障为主。
产品介绍及保障范围:
目前中国人寿推出的的一款国寿e家吉祥送福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只需要每年缴费795元,就可以享受中国人寿的意外保障,其保障类型及范围见以下: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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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岁-50岁 | 795.00元 | 1年 |
水上交通意外伤害150.0万 意外伤害50.0万 机动车交通意外伤害150.0万 飞机交通意外伤害150.0万 意外身故50.0万 |
1年 |
一、基本责任
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若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十八周岁,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本条第一款基本责任第二项约定的残疾保险金后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该被保险人身故时不满十八周岁,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基本责任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遭受非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附表1)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遭受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确定的残疾程度,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附表2)中该项残疾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非交通事故意外伤害或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并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本公司给付的残疾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可选责任(若投保人未选择投保,本公司不承担该项责任)
1.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治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实际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
本公司给付的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伤害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