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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人寿多次增资,三家股东集体退出

2017-02-17 08:35: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值得注意的是,在长城人寿近期披露的2016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的金宸星合已被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完全取代。

  对于股权的频繁变动,长城人寿相关人士表示,关于部分股东在北交所挂牌转让公司股权一事,公司了解的情况是,股权转让是股东的权利,股东未主动告知公司其转让股权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退出长城人寿的中小股东曾面临资金和战略选择问题。以金宸星合为例,其转让长城人寿股权主要就是为了解决自身资金问题。

  金宸星合当时的挂牌转让信息中披露的《交易价款支付协议(二)》显示,金宸星合股权转让所得交易价款,除偿付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该股份质押贷款本息外,还要归还盈泰地产已支付股份交易价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作为股东,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中小型险企来说尤其如此。有鉴于此,保监会在去年底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成为保险公司财务类股东的投资人必须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等资质。

  偿付能力吃紧致增资频繁

  与股东更迭频繁相伴发生的还有长城人寿的增资行动。

  长城人寿成立之初发展较快,分支机构在成立最初的五年间即扩展至10家,行业排名也一度靠前。但伴随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偿付能力出现吃紧状况,发展步伐因此明显放缓。

  为解决上述问题,多年来长城人寿不断增资。比如2007年1月、2007年11月、2011年12月、2012年9月和2013年2月,长城人寿先后增资至4.8亿元、14.075亿元、15.61亿元、15.75亿元、17.7亿元。除此之外,长城人寿还连续发行次级债。其中,2009年定向发行10年期可赎回次级定期债2.27亿元,2013年底再发行1.53亿元10年期次级定期债。

  不过,尽管增资频繁,但从上述数据可以发现,除2007年1月那次外,长城人寿其后数次增资的幅度并不大。因此,长城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多时候徘徊在Ⅱ类标准附近。

  在偿付能力充足率吃紧的情况下,公司的经营状况也出现了问题。

  本来,遵循传统寿险公司一般7~8年盈利的规律,长城人寿在2012年扭亏为盈,当年实现盈利0.02亿元。随后三年,受经营红利逐渐释放及投资收益提高影响,长城人寿实现持续盈利。根据长城人寿官网披露的信息,2013~2015年,长城人寿分别实现净利润0.55亿元、0.32亿元和1.6亿元。

  不过,随着投资市场环境变化,长城人寿的业绩在2016年出现了反转。公司2016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长城人寿期内亏损3.36亿元;二季度亏损加剧,亏损总额达4.99亿元。

  在偿付能力吃紧和亏损加重的双重压力下,2016年9月,长城人寿再次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了28.14亿元。但增资并未完全解决长城人寿的问题。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长城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9.61%和127.08%,较期初数均有所下滑,最近一期综合评级为C类。

  对于经营方面的问题,长城人寿相关人士表示,公司目前经营运转正常。虽然在亏损,但长城人寿全年(2016年)保费任务都已经按时完成了。个险、经代、银保等渠道均提前超额完成了(2016年)年初制订的年度保费任务,亏损不会是公司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