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施“五证合一” “增量”与“存量”工作同步启动
2016-10-14 09:54: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确保部门间信息交互的“有来有往”。既实现人社部门从信息共享平台获取信息并有效应用,又做到及时依法将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反馈至信息共享平台。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制定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所要求的数据标准,自治区人社厅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已向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了全区首批1161家参保企业的规定数据项信息。
确保自治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一个不少。落实全面实施“五证合一”改革,就是要做到从10月1日这个时间点开始,包括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的全部社保经办机构,都能正常办理新成立企业的“五证合一”业务,也能办理原有企业的“五证合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