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8月仍难产 保监会出新规促发新品
2015-03-04 09:27:0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以房养老试点8月仍难产 保监会出新规促发新品
随着老龄化日趋严重,“以房养老”成为了去年最热的话题之一。
近日记者了解到,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企业自3月1日起逐月上报业务开办情况。与此同时,该制度还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住房抵押情况和养老保险情况的21项主要指标进行统计和排查。
保监会要求每月上报业务情况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其业务流程复杂。因此,保监会希望通过业务上报,了解行业情况,寻找改革措施,尽快推出以房养老保险。
记者获悉,保监会印发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对21项主要指标进行了统计和排查。其中,住房抵押方面主要排查和统计房产类型、房屋面积、土地到期时间、房产估值、贷款本金、贷款利息等指标。
保监会表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其业务流程复杂,将面临较为突出的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四大业务风险。“为此,保监会设立了2年的试点期,希望通过试点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管要求,推动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健康发展。”保监会相关方面表示。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保监会为了适时掌握试点业务开办情况,在制度中还要求参与试点的险企自今年3月份起逐月上报业务推进工作。
其中,就包括房产类型、房屋面积、土地到期时间、房产估值等基本情况及房子的贷款本金、贷款利息等。另外,险企还需要上报产品开发和销售情况,包括普通生效时间、保单状态、被保险人年龄、原保险保费收入外,还依据以房养老保险特点划分参与型与非参与型两种产品类型,以及养老金领取金额等统计指标。
而早在去年7月初,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敲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试点两年,其中,为了解决房地产价格波动给参与以房养老的老人带来的影响,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抵押房屋增值采取两种处理方式,即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其中,参与型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非参与型产品则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保险受益人。
分析人士指出,在保监会去年宣布试点之前,已经有银行、金融销售公司等非保险机构开展了住房反向抵押业务。但业内纷纷认为,和银行推出的反向抵押业务相比,由保险公司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其最大特点在于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
业内产品改革迫在眉睫
从去年7月到现在,市场上目前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正式推出 “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在此背景下,业界关于第一批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即将推出的预期开始升温。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空巢老人持续增加,2013年已突破1亿人。“这为保险业推行以房养老制提供了契机。”有业内人士分析。
所谓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开办的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然而,由于产品较为复杂等因素影响,从去年7月到现在虽然距试点开始已过去8个月,但市场上目前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正式推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
分析人士认为,“以房养老”之所以难产,原因在于对中国人的传统观念的挑战。在中国,老年人通常的做法是在百年终老后将房产留给自己的下一辈,“以房养老”将房屋处置权转移给保险公司,较难符合中国人的传统观念。
不过,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市场仍然没有保险公司推出成型的以房养老产品。记者咨询相关保险公司人士表示,目前公司产品正在研究当中。“现在还没有险企推出此类产品,主要是因为这类业务难赚钱,而且风险还比较大,特别是来自房地产市场的风险,这让险企自己还没有找到比较好的转移风险的方式,只能依靠这类业务自身的发展来消耗风险。所以在看不清楚这类业务的盈利模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大都持观望态度。”
另外据调查显示,有九成网友认为我国推出“以房养老”概念“荒唐”,仅一成网友认为其有合理之处。市场乐观者认为,未来“4-2-1”结构的家庭不断增多,房子闲置将成为一种趋势,把房子变现养老成为一种不错的选择;而持不同看法的人则认为,在受传统观念影响,有屋才有家的感觉,抵押房子养老一时难推广,尤其目前房产制度仍实施70年产权,让这以房养老也面临重重困难。
有研究机构报告认为,在市场上,不仅是险企的观望态度,消费者的消极“面对”也让“以房养老”步伐缓慢,“总而言之,“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受传统伦理观念、老年人预期寿命、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的影响,在实施中难免存在制约条件,需要边试点边摸索,还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带领其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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