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三国养老保险异同解析如何?
2014-12-02 13:57: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日韩三国养老保险异同解析
老有所依是所有人的愿景,老有所依中的依靠主要来源于子女的赡养老保险两方面。所谓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费(税),并形成养老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3月13日,证监会研究中心、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发表了题为《推动养老金改革与资本市场发展的良性互动》的文章。其中指出,未来我国基本养老金缺口将达到几十万亿,国家财政将难以负担。应抓住我国经济尚处于较快增长阶段这一宝贵时间窗口,及时厘清政府、企业、个人的养老责任,建立当今世界主流的三支柱养老模式。
三支柱养老模式是目前世界各国的主流养老模式。三支柱主要分为: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为参保者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由国家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激励每个人在工作阶段不断积累,企业匹配一定比例的资金,同时这些资金通过参与投资保值增值,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并实现自我累积,成为养老金体系的核心支柱,以确保社会的养老安全。第三支柱是指个人自愿参加的养老金计划。
与我国相同,日本和韩国也基本采用了“基础养老金+职业养老金+个人自愿参加的养老金计划”模式。同为东亚国家,中日韩的养老金制度在许多方面存在相同之处,同时又存在着相互借鉴和发展的关系。
(1)中日韩养老金都带有生产主义福利模式特征。社会政策中的“生产主义”是指一种发展战略和社会政策制订的导向,即试图通过快速的经济增长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增进社会福利,而不是把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公平分配作为首要政策目标。二战之后的日本、朝鲜战争之后的韩国和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都强力干预经济增长,将大量经济社会资源用于经济增长而非社会福利,社会福利开支明显滞后于经济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
(2)三国公共养老金既有与收入无关的基础养老金层次,又带有与职业及收入关联的俾斯麦风格。日本先后创立了针对民间工薪族的厚生年金、针对中央政府公务员的共济年金以及一系列针对各行业职员的养老互助会,这些职业年金都与收入关联。韩国早期也分别建立了公务员养老金、军人养老金和私立学校教师养老金,1988年建立国民年金制度后,公务员养老金、军人养老金和私立学校教育年金养老金等与收入关联的职业年金仍然独立于国民年金而存在。中国公共养老金制度也具有混合特征,城镇社会统筹账户与收入关联较小,个人账户则直接与收入相连,而农村基础养老金与收入无关,个人账户则直接与农民收入联系。
(3)中日韩养老金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的混合养老金模式。日本、韩国国民年金体系、中国城镇基础养老金社会统筹以及农村基础养老金采用现收现付制模式,而日本、韩国收入关联职业年金,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实行资金积累制。目前日本和韩国公共养老金基金已经位列世界四大养老金基金,基金积累规模非常庞大。
由于中日韩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经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三国公共养老金制度也存在一些差异,主要体现在:
(1)日韩两国养老金不存在城乡分割,中国养老金城乡和地区分割明显。日本和韩国规定所有国民都应该加入国民年金,采用相同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基础国民年金的待遇与个体的身份无关,并没有城乡与地区分割。而由于农业就业与非农就业收入差距巨大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巨大差异以及历史遗留因素,中国政府建立了城乡二元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城镇公共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保障条件较高,而农村公共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且覆盖面极低。另一方面,当前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仍然实行省级统筹,公共养老金在缴费、待遇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地区分割。
(2)日本和韩国从法律上强制全民参加国民年金,中国则并未建立强制全体国民加入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法律。日本国民年金制度将所有20岁—60岁的国民分为个体工商户、民间工薪族和公务员及其被抚养配偶三个部分,并强制其加入国民年金。韩国则将国民年金的参保对象分为四类:公务员、军人、企业雇员、个体工商户和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