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生命人寿婴儿保险哪种好呢?

2014-11-06 11:29:4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生命人寿婴儿保险哪种好?投保方案介绍

  生命人寿婴儿保险哪种好?投保方案介绍

  婴儿(幼儿)呼吸系统处于发育阶段,容易受到外界侵扰,引起呼吸异常等症状。父母们如何给婴儿(幼儿)选购保险呢?本文将着重分析婴儿(幼儿)的特点,提供关于生命人寿婴儿(幼儿)意外险产品介绍、生命人寿婴儿(幼儿)医疗险产品介绍、生命人寿婴儿(幼儿)养老险产品介绍、生命人寿婴儿(幼儿)人寿险产品介绍、生命人寿婴儿(幼儿)投资理财险产品介绍。为广大家长朋友提供参考。

  生命人寿婴儿(幼儿)意外险产品介绍

  生命旅游观光景点意外伤害保险主险

  适用年龄:0周岁以上 |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则本公司给付等值于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本合同有效期内已有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则必须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残疾的,本公司以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为基数,根据本合同所附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附表)中按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在医院2进行治疗,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3,在扣除被保险人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其他组织、个人或其他医疗保险给付中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保险凭证载明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生命人寿婴儿(幼儿)医疗险产品介绍

  生命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A款)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

  保险责任: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首次达到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进行本附加合同定义的手术,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首次达到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进行本附加合同定义的手术,且从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第三十日二十四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1导致首次达到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进行本附加合同定义的手术,且从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第三十日二十四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生命人寿婴儿(幼儿)养老险产品介绍

  生命吉祥三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主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生存金 重大疾病

  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疾病身故保险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1致身故,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在承担上述保险责任的同时,将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案例分析:

王女士给自己刚出生的孩子投保,年缴保费:7600元,10年交费,保险期间终身。相当于633.4元/月, 20.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