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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阳光关爱母婴安康医疗保险介绍

2015-11-30 10:07: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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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人母对于女性来说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大事,也是女性一生的必经路程。孕育一个新生命是多么值得期待,多么美好的事情。对于这个特殊时期,如果出现意外,母亲和宝宝都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失,但是对于无法预测的损失。准妈妈们,你们为自己和孩子做好足够的保障了吗?近几年,母婴保险市场需求不断涌现,孕妇对怀孕的重视和投保需求也在逐步上升,许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自己的母婴险产品。

  下面为大家推荐一款中国人保的人保健康阳光关爱母婴安康医疗保险:

  孕妇流产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然流产或治疗性流产,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流产保险金,同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其中自然流产指胎儿尚无独立生存的能力,也未使用人工方法,而因某种原因胚胎或胎儿自动脱离母体而排出;治疗性流产指为了抢救孕妇生命或健康所作的流产。

  孕妇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妊娠所致疾病导致身故或在住院分娩期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孕妇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孕妇全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妊娠所致疾病导致全残或在住院分娩期间全残的,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孕妇全残保险金,同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公司将在治疗结束之后对被保险人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但如果自分娩结束之日起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婴儿身故保险责任

  连带被保险人(无论一胎或多胎)在分娩过程中身故或在分娩结束之日起7日内身故,按约定的该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婴儿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该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婴儿全残保险责任

  连带被保险人(无论一胎或多胎)在一周岁以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全残的,保险公司按约定的该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婴儿全残保险金,同时对该连带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公司将在治疗结束之后对连带被保险人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但如果自该连带被保险人年满一周岁之日起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婴儿先天畸形保险责任

  连带被保险人为活产婴儿并经医院诊断为先天畸形,按约定的该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婴儿先天畸形保险金,同时对该连带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