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2016-08-15 14:58: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情形一:给付重疾保险金80万+陪护金7.2万=87.2万,合同效力终止。
情形二:给付重疾保险金80万,合同效力终止,不赔付陪护金。
情形三:给付身故保险金60万,合同效力终止。
情形四:给付身故保险金40万,合同效力终止。
注意:
1、陪护金、少儿定期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2、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不在重疾及少儿特定重疾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