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乐宁终身重疾险怎样?乐宁终身重疾险详解
2016-10-12 17:01: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1.4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见10.4)及您所交保险费的发票。自我们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2.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经医院(见10.5)初次确诊(见10.6)非因意外伤害(见10.7)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按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或者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按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载明于本合同“9.重大疾病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