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乐宁终身重疾险怎样?乐宁终身重疾险详解
2016-10-12 17:01: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经医院(见10.5)初次确诊(见10.6)非因意外伤害(见10.7)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按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或者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按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载明于本合同“9.重大疾病定义”。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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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乐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合同成立及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年度(见10.1)、保险费约定交纳日(见10.2)均依据本合同的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1.3投保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