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创未来丰盈终身寿险(分红型)
2014-09-18 11:23: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信诚「创未来」丰盈终身寿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5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5岁 | 1508.00元 | 20年 |
万能投资账户10.0万 生命保障10.0万 |
终身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1.本产品的除外责任只有3条:①被保险人在投保2年内自杀;②您故意造成的;③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除了这3种情况,其他原因导致的身故都在保障范围内。
2.本产品的缴费方式非常多,您可以选择一次性缴清,也可以分期缴付。分期缴付有10年、15年、20年,终身缴费等,您可以充分根据自己的财务规划来选择。如果您预计未来收入比较稳定,能够持续缴费,建议选择更长的缴费期。
3.投保本产品时,建议搭配附加重疾险、附加意外险、附加住院医疗险等险种,完善自身保障。
4.本产品为分红型寿险,红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本产品红利包括现金分红和特别红利。
现金分红领取方式有两种:储存生息和抵缴保险费,您可以任选一种方式领取。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可以随时申请领取。
建议: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建议选择储存生息方式,将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每年以复利的方式累积生息,让保单价值越来越高。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人,则可以选择抵缴保费,当然,缴完保费的余额也会累计生息。
合同生效10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终止合同,还可以获得特别红利。
特别提醒: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代理人演示的数额只能作为参考。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在本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
(2) 您故意造成的;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主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主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种情形时,我们将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主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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