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如意金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2014-11-05 09:56:0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轻症疾病保险金及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轻症疾病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须填 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及其它与确诊疾病必须的 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2、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 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 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3、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 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 交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 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残疾鉴定书;
(5)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须提供相关的意外事故证明;
(6)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4、如委托他人代为申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民生如意金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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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 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 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 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 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欠款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返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本合同有借款、欠交保险费,则本公司 扣除未清偿的借款及应付利息(见8.13)、欠交的保险费后给付。
3.6 诉讼时效 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和身体高度残 疾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本合同的其它保险金的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其它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何交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交付 保险费详见费率表。
您可以选择一次交清或分期交付本合同的保险费。本合同采用分期交付方式时,保险费交费期 间为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分期交付方式包括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四种。
4.2 保险费率的调整 当我们厘定费率时采用的预定疾病发生率与实际疾病发生率发生偏离,足以影响保险费率水平 的,我们将调整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调整针对本产品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并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您应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支付续期保险 费,保险费率调整前您已支付的保险费不受影响。
4.3 续期保险费的 交付、宽限期
您在交付首期保险费后,应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和交费日期交付续期保险费。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您交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交付保险费, 自保险费约定交付日的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 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4.4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