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祥云如意B款成人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22 11:38: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元病 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 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上的
条件。
9.23 语言能力丧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 12 个月(声带
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9.24 重型再生障碍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
性贫血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 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②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9.25 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
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 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9.26 多发性硬化 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多发性)多时相
(至少 6 个月以内有一次以上(不包含一次)的发作)的病变,须由计算机断 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 检查证实,且已经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 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持续至少 180 天。
9.27 终末期肺病 被保险人患有终末期肺病而出现慢性呼吸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肺功能测试其 FEV1 持续低于 0.75 升;
(2) 病人缺氧必须广泛而持续地进行输氧治疗;
(3) 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低于 55mmHg。
理赔时必须提供以上三项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检查报告。
9.28 颅脑手术 被保险人确已实施全麻下的开颅手术(不包括颅骨钻孔手术和经鼻蝶窦入颅手
术)。
因外伤而实施的脑外科手术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理赔时必须提供由神经外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及手术报告。
9.29 脊髓灰质炎 指由我们认可的神经专科医生确认是因脊髓灰质病毒感染以致表现出运动功能
障碍或呼吸功能减弱,并造成瘫痪。
非脊髓灰质炎感染导致的麻痹性瘫痪,以及其它病因导致的麻痹,例如格林巴 利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9.30 严重肌营养不 指一组原发于肌肉的遗传性疾病,临床表现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肌肉无力和肌
良症 肉萎缩。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肌肉组织活检结果满足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
(2)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 或三项以上。
9.31 急性出血坏死 指被保险人因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已经接受了外科开腹手术治疗,以进行
性胰腺炎 坏死组织清除、坏死病灶切除或胰腺切除。因饮酒所致的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 炎或经腹腔镜手术进行的治疗不在保障范围内。
9.32 侵蚀性葡萄胎 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浸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 (或称恶性葡 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萄胎)
9.33 艾滋病
10. 释义
被保险人因输血而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 在保障起始日或复效日之后,被保险人因输血而感染 HIV;
(2) 提供输血前一个月内 HIV 检查阴性的报告以及输血后 HIV 检查阳性的报 告。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 HIV 感染不在本 保单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必须拥有获得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权利 和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10.1 保单年度 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为一个保单年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10.2 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
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例如,出生日期为 2000 年 9 月 1 日,
2000 年 9 月 1 日至 2001 年 8 月 31 日期间为 0 周岁,2001 年 9 月 1 日至
2002 年 8 月 31 日期间为 1 周岁,依此类推。
10.3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
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