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0-15 10:49: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受前述等待期的限制,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等待期及给付比例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六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第七条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八条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
第九条交费宽限期
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费宽限期。在交费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该保单年度投保人应交而未交付的保险费。超过交费宽限期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交费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终止。
第十条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与资料
申请保险金时,所需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和病历等证明文件;
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成立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1.投保人解除本合同;
2.被保险人身故;
3.本合同约定的其它终止事项。
因上述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如未发生过任何保险金给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如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或依本合同约定应进行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第十三条释义
1.专科医生: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2.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3.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6.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7.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8.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9.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10.保单年度:自本合同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起至下一个年生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