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浙江2016年首笔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款
2016-03-04 09:55: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在环责险关系中,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金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保险公司的资源和力量加强对企业环保的监管和污染受害者的保护,既有利于促使企业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又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还有利于借助保险法则,分散企业对污染事故的赔付压力。
不过该负责人提醒,上环责险并非就能破财消灾,保险公司只对突发、意外的污染事故承担保险责任,而对投保人因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污染事故,则不负责赔偿,而且有关部门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企业要想真正“消灾”,最根本的做法还是要提高污染防治能力,从源头到排放,做好每一个环节的环境管理,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绿色保险”推广之路任重而道远
环责险的作用显而易见,然而就目前来说,企业参与投保的积极性却并不高,环责险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尴尬。
金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环责险法律支撑不够,国内还没有比较具体的、规定强制实施环责险的法律,只有新《环保法》第五十二条提到了“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因此无力强制推行。此外,他还表示,环责险要求与赔偿不对等,企业参保热情不高。
记者了解到,从近年环责险推广情况看,有的企业认为投保环责险的成本太高,一年数万元保费,而且需要提供一系列环境法律制度执行情况证明,但赔偿却不能完全弥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有的企业对投保后保险公司的赔付时效性、赔付认定心存疑虑,担心交的保费打水漂;有的企业认为发生环境污染赔付是小概率事件,靠加强安全监管和环境管理足以避免事故的发生;还有的企业认为即使投保环责险,发生污染事故并不能成为免责条件,如果非突发意外的,一样会被有关部门处罚。
事实上,不仅是企业,保险公司出于保险成本居高难下的原因,对环责险的承保积极性也不高。在保险公司看来,由于参保企业数量少,不符合保险业经营的大数法则,保险风险过度集中,一旦发生较大的意外事故环责险赔付金额一般数额都较大。除此之外,保险公司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需要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合作。
环责险推行仍“任重道远”。记者了解到,下一步,金华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完善环责险理赔机制,督促保险公司将风险勘查和风险防范教育作为规定动作常态化,聘请并建立专业的环境风险评估专家库,加大对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另外,还将对风险源排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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