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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整车货物失踪责任保险怎么样?

2014-12-15 12:46:4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需继续履行上述义务。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收到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受害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受其约束。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的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或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协助导致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单正本;

  (二)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填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相关材料;

  (四)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证明和未侦破证明;

  (五)相关《货物运输合同》、《货物承运合同》、发货票据及其它能够证明货物价值的相关票据;

  (六)相关货运记录、被保险人与司机及押送人员的联系记录、交接验收记录等;

  (七)被保险人已经尽力寻找失踪车辆及相关人员的证明材料;

  (八)被保险人验证留档材料。包括承运车辆行驶证、承运车辆驾驶员驾驶证或身份证以及承运车辆的相关资料;

  (九)被保险人与受害人所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或和解书;经判决或仲裁的,应提供判决文书或仲裁裁决文书;

  (十)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责任免除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托运人或收货人确定的货物数量、规格或内容与实际不符;

  (二)被保险人违反相关规定运输或夹带危险品、禁运物品;

  (三)被保险人未与托运人签署《货物运输合同》的;

  (四)被保险人未与实际承运人签署经保险人认可格式的《货物承运合同》的;

  (五)货物失踪时未发生承运车辆失踪或未发生司机失踪或死亡的;

  (六)货物丢失事件未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七)司机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火灾、爆炸;

  (七)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

  (八)货物设计错误、工艺不善、本质缺陷或特性、自然渗漏、自然损耗、自然磨损、自燃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腐烂、变质、伤病、死亡等自身变化;

  (九)外来原因所致货物部分或全部被盗窃;

  (十)实际承运人与被保险人或托运人及其它任何人因经济纠纷引起的货物扣押。

  下列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但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事先提出申请并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不在此限: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五)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账册、图纸。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间接损失;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已经知道或可以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

  (七)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财产或费用的损失;

  (八)《货物承运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以后发生的损失;

  (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详细条款平安整车货物失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