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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

2014-12-12 11:01: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平安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怎么样呢?

  平安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

  投保须知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责任免除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从事的审计业务超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核定的范围;

  (二)被保险人及其执业人员超越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所办理的业务;

  (三)被保险人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被注销、撤回、吊销期间或被保险执业人员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在受停业、停职处分的情况下承办的审计业务;

  (四)被保险执业人员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自承办的审计业务或在加入被保险人之前所承办的审计业务;

  (五)被保险人从事的非审计业务;

  (六)非被保险执业人员从事的审计业务;

  (七)在保险单规定的追溯期起始日开始前被保险人已经出具并签署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评估报告、税务咨询报告或其他工作文件。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欺诈、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地震、火山爆发、海啸、雷击、洪水、暴雨、台风、龙卷风、暴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地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

  (七)委托人提供的账册、报表、文件或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盗窃、抢劫、丢失;

  (八)被保险人泄漏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对其进行诽谤。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间接损失;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已经知道或可以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

  (七)被保险人对委托人或第三者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毁损或灭失;

  (八)被保险人对外担保产生的责任;

  (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详细条款平安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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