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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附加乐意人生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2014-11-12 09:38:2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泰附加乐意人生长期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国泰附加乐意人生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交通意外身故 航空意外身故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3.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3.2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主合同附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依主合同附表所列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事故导致附表所列两项以上残疾程度的,我们分别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仅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其中如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本次事故所致的残疾,合并以前(含本附加合同订立前)的残疾,其结果按照附表属更严重残疾项目,则给付较严重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但以前残疾部分对应的保险金视同已给付,应扣除。本附加合同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给付,其合计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3.3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乘坐私家车期间,或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交通意外伤

  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我们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另按本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3.4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因客运民航班机而遭受航空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

  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我们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和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另按本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3.5意外医疗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于医院住院治疗的,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意外医疗住院日额保险金。每次意外伤害事故的意外医疗住院日额保险金的累积给付日数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1,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我们按本 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3.2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主合同附表所 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依主合同附表所列比例给 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事故导致附表所列两项以上残疾程度的,我们分别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但不 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仅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其中如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 级不同时,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次事故所致的残疾,合并以前(含本附加合同订立前)的残疾,其结果按照附表 属更严重残疾项目,则给付较严重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但以前残疾部分对应的保险金视同已给 付,应扣除。 本附加合同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给付,其合计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3.3 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乘坐私家车2期间3,或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期间5,因遭受交通意外伤

  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我们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 另按本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3.4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6期间因客运民航班机而遭受航空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

  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我们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和交通意外身故保险 金外,另按本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 不包括无明确外来意外伤害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