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附加团体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4-11-10 09:11:1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本公司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
若不同意外事故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若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2.3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7.3);
4、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7.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7.5)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7.6)的机动交通工具;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有精神疾患或酒后发生的意外;
9、 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其他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
10、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1、 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蹦极、探险活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2、 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建筑施工不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外发生的意外伤害(见7.7)事故。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见7.8)。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或其他权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变更只能于保险事故发生之前,且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本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保险金的申请
1、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 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7.9);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