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旅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0-23 10:24:4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付遗体遣送费保险金,但最高给付金额以遗体遣送费保险金额为限。遗体遣送费具体包含下 列情形:
(1)遗体转送回经常居住地:包括运送被保险人的遗体至其经常居住地的费用、灵柩费和运送灵柩
的费用;
(2)遗体火化和转送骨灰回经常居住地:包括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其身故地火化的费用、骨灰盒的费
用及骨灰盒转送回经常居住地的费用;
(3)就地安葬: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其身故地就地安葬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在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遗体遣送费保险金, 但因第三人原因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
或突发急性病并身故的,本公司给付的金额以其遗体遣送发生的合理费用扣除依法应由第三人承担的部分
后的余额为限。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急性病发作、医疗费用支出、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费支
出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 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八)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由此导致
的身故、残疾、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费支出除外);
(九)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
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十)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 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二)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但由此导致的身故、残疾、死亡处
理或遗体遣返费支出除外);
(十三)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十四)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十五)既往症;
(十六)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十七)被保险人健康检查、预防性治疗、针刺治疗或接种;
(十八)被保险人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客运交通工具。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受益人退还该被 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 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五条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第六条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第七条 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续保本保险,本公司审核同意后为投保人办理续保手续,
并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质重新厘定费率并收取保险费。 第八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会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本合同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
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 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 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