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一样呢?
2014-12-02 09:56: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退费比例表”无息退还保险费。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
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 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 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
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
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
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 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
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
消灭。
6.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
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
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 前述限额。
6.4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
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 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6.5 职业或工种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您或被保险人应于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
们。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若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 我们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现金价值;若其危险程度增加时,我们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
者工种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属于拒保范围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保险责 任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的职业或工种变更之后,若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您未
依上述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实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 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之后在我们拒保范围内的,我们不 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6.6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
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 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 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6.7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时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 民法院起诉。
^ 释义
7.1 保单年度 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
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
7.2 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
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7.3 意外伤害事故 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然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7.4 烧烫伤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肌体软组织的烧烫伤,烧烫伤程度达到Ⅲ度。Ⅲ度烧烫伤
的标准为皮肤(表皮、皮下组织)全层的损伤,累及肌肉、骨骼、软组织坏死、 结痂、最后脱落。烧烫伤程度的评定及烧烫伤面积的计算以临床鉴定标准【新 九分法】为标准。
7.5 酗酒 指没有节制地喝酒,以医疗机构或司法部门出具的酒精中毒或酒精摄入过量的
相关证明为依据。
7.6 毒品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
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