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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真心真意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10-22 09:37: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

  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三、双耳失聪——三岁始理赔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18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

  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听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十四、双目失明——三岁始理赔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

  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十五、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

  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

  识活动。

  十六、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十七、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

  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

  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 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8永久不可逆: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180天后,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十八、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 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 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十九、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十、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

  国新九分法》计算。

  二十一、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

  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Ⅳ级19,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 压超过30mmHg。

  二十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

  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

  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二十三、语言能力丧失——三岁始理赔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

  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语言能力丧失诊断及检查

  证据。

  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

  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19纽约心脏病学会分类标准心功能Ⅳ级:是指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亦有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②网织���细胞<1%;

  ③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二十五、主动脉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