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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珍爱一生两全保险BFEA怎么样?

2014-11-19 09:59:5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除非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当日24时起效力中止。

  4.3

  变更为减额付清保险

  在本合同生效一周年且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在缴费期限内的每个保险费到期日向我们书面申请将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付清保险。我们以变更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付清的保险费,计算减额付清后的基本保额。

  各保险合同年度末减额付清保险的基本保额如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示,若现金价值因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重新计算时,减额付清保险的基本保额也将重新计算。

  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付清保险后,保险责任与变更前相同,但基本保额以变更后的为准。

  5

  投保人的特别权利及相应义务

  5.1

  保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且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向我们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百分之九十,每次借款的时间最长为六个月。但若本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付清保险,则我们不接受借款申请。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满之日偿还。如果逾期未还,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借款金额中,在下一欠款期内按我们最近一次宣布的借款利率计息。当现金价值不足以偿还借款和利息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

  5.2

  恢复合同效力(复效)

  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两年内,投保人可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简称复效),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在经我们审核通过并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借款利息(扣除合同效力中止期间的危险保费)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两年内,若投保人未提出复效申请或复效申请未经本公司通过,则本合同及附加合同自中止两年期间届满的当日24时起效力终止,我们将退还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5.3

  解除合同(退保)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书面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申请退保时,投保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投保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退保申请(若为邮寄,则以寄出邮戳为准)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我们将于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日的现金价值。

  6

  投保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6.1

  欠款扣除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现金价值,办理终止合同、合同复效时,若投保人有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尚未还清的借款及借款利息,则所有的欠款和利息均需先归还我们或由我们在给付款中扣除。

  6.2

  合同效力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处于生命末期;

  2、本合同撤销、解除、退保、满期;

  3、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未复效;

  4、BFDD(中荷附加珍爱一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形。

  本合同效力终止后,除另有规定外,我们不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或已缴的保险费。

  6.3

  年龄的计算与

  错误的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在投保单上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填明,若发生错误,则按下列规定办理:

  1、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或性别不符合我们对本险种接受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解除日的现金价值。但自本合同成立日(若本合同中止后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为准)起超过两年者除外。

  如果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或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没有解除本合同,则我们不再依据前款约定行使解除权。

  2、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保险费少于应缴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将按实缴保险费和应缴保险费的比例折算给付保险金。

  3、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的保险费多于应缴的保险费的,我们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6.4

  通知

  我们将按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填写的通讯地址发送通知。

投保人的通讯地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