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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富成长型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1-07 10:27: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比例;如果未确定受益比例的,各受益人平均分配保险金。

  如果您或被保险人需要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申请。我们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加以批注后即可生效。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获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但如果被保险人是由您承担监护责任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5]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6]时除外。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则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的10个法定工作日内通知我们,否则,由于延迟通知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费用,需由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因不可抗力[17]导致的延迟除外。

  第十二条 申请所需的材料

  一、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填妥我们的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凭证;

  3.受益人的法定身份证明[18];

  4.被保险人死亡证明。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7.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生存年金或满期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申请领取生存年金或满期保险金时,应填妥我们的生存年金领取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凭证;

  3.被保险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4.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保险金或生存年金的给付

  一、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收到受益人的理赔申请书及完整齐全的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理赔的协议后10天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自收到受益人的理赔申请书及完整齐全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天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金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金额后,再支付相应差额。

  二、生存年金的给付

  我们收到被保险人的生存年金领取申请书及完整的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立即给付生存年金。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第十五条 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经法院宣告死亡,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给付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被保险人生还之日起30天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且我们无息给付被保险人失踪期间应领的生存年金,退还保险金后,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我们协商处理。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六条 保单贷款

  首个年金领取日前,如果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而且您已支付2年(或2年以上)保险费或趸交保险费的,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将本合同作为保单贷款的质押,向我们申请保单贷款。保单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当��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19]的70%(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元,我们将不定期调整最低贷款金额)。每次贷款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如果您未能偿还贷款及贷款利息,我们按下列约定处理:

  一、当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

  二、当贷款期满,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大于零时,则所欠的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20]将构成新的保单贷款,按我们最近一次确定的保单贷款利率计息,每半年复利计息一次。如果您部分偿还贷款,其还款将首先用于偿还累积利息,然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

  首个年金领取日后,本合同不接受保单贷款。

  第十七条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解除合同。

  一、您在收到本合同后可享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我们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我们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二、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