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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元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11-06 09:08:2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可以书面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

  在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如果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合同效力恢复协议

  的,我们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7.1 受益人指定与 变更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征得 被保险人同意。您为与您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 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如果受益人为数人时,您 或被保险人应当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必须书面通知我们,���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 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除另有约定外,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 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 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被保险人身故且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有其他受益 人时,其依法丧失或放弃的受益份额由我们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受益顺 序和受益比例之比给付其他受益人。 如果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 的,则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7.2保险事故通知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

  们,但因不可抗力(见 9.12)导致的迟延除外。故意或者因重大过

  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

  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7.3 保险金申请时

  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

  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7.4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各项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满期保险金申请 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满期保险金受益人身份证明;

  4.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必要的生存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申请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 应当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 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公安部门、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 或验尸证明;

  4. 如果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 亡判决书;

  5.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份证明;

  7.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如果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所有证明和资料外, 必须另行出具有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7.5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证明和资料后,会及时作出核定;情

  形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我们

  会将核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

  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合同对给付保险金

  的期限有约定的,我们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

  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

  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

  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

  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以给付,在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

  相应的差额。

  7.6宣告死亡处理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我们以

  判决书宣告的死亡日期为被保险人的身故日期,按本合同约定给付身

  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的受领人应于知道被保

  险人生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

  效力由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 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8.1 投保年龄范围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