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悠然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0-28 09:18:4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6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6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我们与您的协议
1.1 保险合同的种类
1.2 保险合同的构成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保险利益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除外责任
2.5 受益人
2.6 如何申请生存保险金及祝寿金
2.7 生存保险金的领取
2.8 如何申请满期保险金
2.9 如何申请理赔
3 分红利益
3.1 现金红利
3.2 特别红利
4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益和义务
4.1 您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4.2 保险单借款
4.3 保险费的垫缴
4.4 欠款的偿还
4.5 宽限期
4.6 合同效力的恢复
4.7 终止保险合同
5 基本条款
5.1 保险责任的开始
5.2 年龄与性别误告
5.3 如实告知与保险合同的解除
5.4 变更通讯方式
5.5 合同效力的终止
5.6 保险事故的通知
5.7 失踪处理
5.8 身体检查与验尸
5.9 争议的处理
5.10 特别约定
5.11 适用币种
6 名词释义
信诚「悠然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保 险 合 同 的 种 类
1 我们(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您(投保人)的协议
1.1 您购买的保险合同是《信诚「悠然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主合 同),一种提供生存保险金利益、祝寿金利益、满期保险金利益、身故保障、分 红利益和其他利益的保险合同。
保 险 合 同 的 构 成
1.2 您与我们之间的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主合同和附加合同(如果有)构 成,包括以下部分:保险单、保险条款、所附的投保书、其他与保险合同有关的 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及其他书面协议。
投保年龄 1.3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且 18周岁(见 6名词释义)至 55周岁的人士(以 下简称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犹豫期 1.4 您收到本合同后,我们给予您 10天的犹豫期,以便您在此期间浏览本合同。 如果您确定此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需要填写撤销合同的申请,连同保
险合同及所有保险费发票原件,在本合同送达日的次日起 10天内,亲自送达或 挂号邮寄给我们,即可撤销该保险合同。本合同自您亲自送达时或邮寄邮戳当日 零时起正式撤销,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且在扣除 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
退还您所缴的保险费。
2保险利益
保险金额2.1主合同的
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保险期间 2.2 主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合同所载的主合同满期日止。
保险责任 2.3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 2个保单周年日(见 6名词释义)至被保险人 60周岁以前, 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在每两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生存保险金予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自被保险人满 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满 69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含),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的 20% 给付生存保险金予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自被保险人满 7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满 79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含),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的 25%
给付生存保险金予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自被保险人满8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主合同满期日前(不含满期日),若 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生存保 险金予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2)祝寿金 在主合同约定的如下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祝寿
金予祝寿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届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主合同保险金额×10%; 被保险人届满7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主合同保险金额×20%; 被保险人届满8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主合同保险金额×30%。
(3)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主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满期保险 金予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主合同已缴费年期数(见6名词释义)×主合同在年缴方式下的标准年缴保险费
(见6名词释义)
(4)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主合同已缴费年期数×主合同在年缴方式下的标准年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