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太平洋累积型团体年金保险怎么样?

2014-10-23 08:29: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累积型团体年金保险怎么样?

  太平洋累积型团体年金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年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年金给付:

  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一次性或按年、按月领取年金。本合同的年金领取起始日为被保险人到达投保时约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提前退休并办妥退休手续的,其年金领取起始日为其退休后次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在年金领取起始日之前,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变更年金领取方式。

  1、一次性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交费账户当时的累积余额向被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年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交费账户当时的累积余额转换为年领或月领年金。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年金类型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并保证给付10年。如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其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递增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次年起年金每年按首年年金标准的5%递增,并保证给付10年。如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其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本公司按其交费账户当时的累积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以上信息由南方财富网的小编为您提供,南方财富网的小编感谢您对南方财富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