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天安怡尊宝(B)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0-22 11:39:0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保险费多于应缴保险费的,本公司 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4、由于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实际派发红利与应付红利产生差异的,本 公司有权更正并对派发红利做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未以书面形式通知
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
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出具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 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投保人撤销或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撤销或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要求撤销或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单及其它保险凭证;2、撤销或解除合同申请书;3、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撤销本合同的,投保人须将本条第一款所列资料 亲自或挂号邮寄送达本公司。撤销合同的效力自本公司收到书面申请及合同的当日二十四时起
生效,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自始无效,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 检费。
三、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十日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 二十四时起,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经审查无误后的三十日内退还保险 单的现金价值,但未缴足二年保险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据达成的合法有效的仲
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合同涉及诉讼时,应以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一条 释义 本条款有关名词释义如下:
艾滋病: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简称(AIDS)。 艾滋病病毒: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的简称(HIV)。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
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 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此人已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第一、第二保险单年度,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金额的计算
以已缴保险费(按年缴方式计算)总额的 25%或当时现金价值中较高者为准;第二保险单年度后, 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金额的计算以当时的现金价值为准。
医疗机构:是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机构:1、经国家卫生部批准的有合法经营执照的上海市二级或二级以上,或非上海市的三级综合
性的医院和专科医院;2、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疗和护理;3、有合法职称的专业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4、具有系统性诊疗等程序或手术设备;
5、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精神病院、私人诊所、家庭长期护理病床,以及 作为康复、疗养、护理、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全残:本合同所述全残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
(二)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三)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四)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五)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六)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七)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八)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
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
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 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 诊断证明。
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