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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祥云康悦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20 10:27: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

  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10.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10.7),或 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10.8)的机动车(见 10.9);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 益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见 10.10)。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 时的现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身故保 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 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者 受益份额,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注或者附贴批单,变更的生效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明 的时间为准。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者受益份额时,必须经过被保 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 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 推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除另有指定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生存保险金申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请 资料的原件:

  (1) 本合同;

  (2)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身故保险金申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请 资料的原件:

  (1) 本合同;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 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 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 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 我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