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太平附加卓越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15 12:22: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六条 责任免除

  本附加合同无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本附加合同至本附加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期满。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同主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

  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交费日期与主合同一致。如果在主合同有效期内, 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则首次交费日期为本附加合同的投保日期,续期交费日期与主合同一致。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九条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满期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7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十条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满期生存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身故保险的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二条 满期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的选择权

  本附加合同的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领取满期生存保险金:

  一、趸领:受益人在合同期满时一次性领取满期生存保险金;

  二、期领:受益人可依据我们当时提供的保险金转换条款,选择不同的方式领取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金的领取方式由受益人和我们约定。

  第十三条 犹豫期

  您在收到本附加合同后可享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的,在我们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次日零时,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在扣除 10 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第十四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效力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自动终止:

  一、主合同解除、期满、终止或转为减额交清保险;

  二、本附加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

  三、我们已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四、本附加合同内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