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红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2014-10-08 11:43:2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金 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 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后,如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 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
金 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 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您与我们订立一份或多份本产品 合同,我们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以人民币 50 万元和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为限。
我们按本保险条款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 金”。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 因导致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4 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您与我们订立一份或多份本产品合同, 我们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以人民币 80 万元和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为限。 我们按本保险条款约定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 和“意外身故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 致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6 倍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 同终止。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您与我们订立一份或多份本产品合同,我 们给付的“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以人民币 100 万元和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为限。 我们按本保险条款约定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和“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除外;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 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 同的现金价值。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 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 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 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