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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退休养老金2016调整最新消息:退休津贴待遇标准

2016-07-12 13:15: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一、企业退休人员津贴待遇标准

  符合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其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一次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计发4元缴费年限津贴,不满一年不计发。

  1.对于2013年9月30前已在深圳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从2013年10月起发放。

  2.2013年10月1日后在深圳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自其在深圳市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

  二、高级职称人员津贴待遇标准

  2016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今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0元,

  2.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和不分正副高的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加发800元;

  备注: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其享受高级职称倾斜性调整的累计加发额统一转为高级职称津贴,低于上述标准的予以补齐。

  养老保险新模式 “以房养老”

  除了社保养老,目前在国内,多家保险公司都成立了养老社区,负担得起高额保费的客户可以在晚年进入社区,“奢华”养老。这种选择不只是富人的专利,其实很多种形式可以互通。目前值得探讨的以房养老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养老模式,然而在中国不断被媒体称做遇冷、水土不服的以房养老并没有停下脚步。自近年以房养老概念提出以来,多方都曾就此做过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老人及其子女暂时不接受这种养老形式。不过,也有专家乐观地表示,虽然以房养老可能将成为“小众”的选择,但就算仅有一成老人选择以房养老,这一市场也仍然令人无法割舍。 一边是庞大的养老需求及市场,一边是老人们难以接受的房产抵押,以房养老该如何打破市场的坚冰,真正被人们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