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康联精彩人生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4-09-30 09:41:4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医疗费用低于人民币800元(含)的部分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金额以本条款附表中规定的紧急救援门诊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限额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该款保险责任终止,超过限额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若被保险人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已从其它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仅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标准给付保险金。
(三) 紧急救援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牙科门诊(含急诊)治疗的,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因牙科门诊(含急诊)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每一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所发生的牙科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低于人民币800元(含)的部分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牙科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金额以本条款附表中规定的紧急救援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限额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该款保险责任终止,超过限额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若被保险人牙科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已从其它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仅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标准给付保险金。
二、遗体安排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导致身故的,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下列三种方式之一承担相关费用,但累计承担费用总额以各方式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1、遗体转送回原居住地
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正常航班将被保险人的遗体从身故地转送至原居住地,并承担灵柩费和运送灵柩的费用,灵柩费以人民币6,000元为限。
2、遗体火化和骨灰转送回原居住地
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的遗体在被保险人身故地火化,并用正常航班将骨灰盒转送至被保险人原居住地,并承担火化费用和骨灰盒转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骨灰盒的费用以人民币6,000元为限。
3、就地安葬
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可以按照家属愿望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其身故地就地安葬并承担相关的安葬费用。
以上“遗体转送回原居住地”、“ 遗体火化和骨灰转送回原居住地”或“就地安葬”的安排均须在救援机构的同意下进行。若被保险人或家属已从其它���道获得相似后事安排,本公司将不再承担相应责任项下费用。
以上各项保险责任中涉及到的各项费用均按费用实际支付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汇率换算成人民币给付。
百年附加出行无忧国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
百年附加出行无忧国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
(2011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百年附加出行无忧国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合同是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本附 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副本及被保险人名册等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 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第二条 投保对象
本合同的投保对象与主合同一致。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如果本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合同成立及生效日与主合同相同。如果投保人在主合同有效期内投 保本合同,本合同生效日以批注或附贴批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生效日零时开始起算。
第五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人在投保本保险时,本合同中的医疗保险金(包括紧急救援住院医疗保险金、紧急救援门诊医疗 保险金和紧急救援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和遗体安排保险金均为可选保险责任,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一项 或者两项投保。但是,医疗保险金中的紧急救援住院医疗保险金、紧急救援门诊医疗保险金和紧急救援牙 科门诊医疗保险金���款保险责任不得分拆投保。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外的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