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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养老保险:烟台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要具备哪些条件

2016-05-27 17:04: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1.核对参保人员有关信息并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传送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3.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核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录入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信息;确定重复缴费时段及金额,按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社会资助,下同)予以清退;合并记录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转入居民养老保险?

  “我原来是企业参保的男职工,在企业缴纳社保6年,辞职后个人就没有继续缴纳社保,现在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请问能否将以前的社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昨天上午,蓬莱居民孙志平咨询说。

  “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看社保缴费是否满15年,如果不满15年,应将社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参保人员须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提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发出《联系函》。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1.生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传送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3.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1.核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2.录入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信息;3.确定重复缴费时段及金额,按规定予以清退;4.合并记录参保人员个人账户;5.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根据规定,城乡居民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负责办理以下手续:一是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二是录入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信息,信息录入后,经办系统应提示出重复期间的年份和月数;三是确定重复缴费时段及金额,按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社会资助,下同)予以清退;四是合并记录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清退账户时,应只退本金,不退利息,重复部分产生的利息计入合并后的个人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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