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乐安福两全保险有什么不一样?
2014-12-09 10:33:2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决策…………………………………………7
u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终止……………………………………………………………8
u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11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3.4司法鉴定8 合同效力的终止
1.1合同构成3.5保险金给付8.1合同效力的终止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3.6失踪处理9 如实告知
1.3保险期间3.7诉讼时效9.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4投保年龄4保险费的支付9.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5合同的签收4.1保险费的支付10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6犹豫期4.2宽限期10.1年龄错误
2 我们提供的保障5现金价值权益10.2未还款项
2.1基本保险金额5.1现金价值10.3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2.2保险责任5.2保单贷款10.4合同内容变更
2.3除外责任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10.5地址变更
3 保险金的申请6.1效力中止10.6争议处理
3.1受益人6.2效力恢复11 释义
3.2保险事故通知7合同解除
3.3保险金的申请7.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中意乐安福两全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中意乐安福两全保险”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
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效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生效日载于保险 单上。 我们自保险单上约定的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 的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若您在我们成功收取您应付的首期 保费之前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我们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 责任,但我们将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您应付的首期保险费。 若我们自生效日起20天内未能成功收取您应付的首期保费,本合同 效力自生效日起终止,我们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依据生效日进行计算。
1.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15年,20年,25年和至被保险人满65周岁后的
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四种,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 载明。
1.4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根据您选择的保险期间及保险费支付期限,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 如下: 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 15 年,支付期限为 10 年,本合同接受的投
保年龄为出生满 30 天至 50 周岁; 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 20 年,支付期限为 10 年或 15 年,本合同 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 天至 45 周岁;
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 25 年,支付期限为 20 年,本合同接受的投 保年龄为出生满 30 天至 40 周岁; 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至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且支付
期限为 10 年或 15 年,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30 天至 40 周岁; 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至 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且支付
期限为 20 年,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30 天至 35 周岁。
1.5 合同的签收 在您收到本合同时,您应当签署本合同的签收回执。
1.6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
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 期结束前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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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 证件。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 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
明。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2.2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