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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乐安福两全保险(A款)怎么样?

2014-12-09 10:30: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乐安福两全保险(A款)怎么样?

  中意乐安福两全保险(A款)

  适用年龄:20周岁至4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年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2.1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只承担如下二项保险责任的其中一项:

  2.2.1.1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而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本合同及《中意附加乐安福女性母爱疾病保险》合同的已付保险费之和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2.1.2 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我们将按如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90天内(含90天)身故,我们将返还本合同及《中意附加乐安福女性母爱疾病保险》合同的已付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90天后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本合同及《中意附加乐安福女性母爱疾病保险》合同的已付保险费之和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2.2.2 生存给付保险金

  2.2.2.1 生存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周年时仍生存,我们将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首次生存年金的给付时间为第1个保险单周年日。

  根据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期限,生存年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若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期限为10年,生存年金=本合同及《中意附加乐安福女性母爱疾病保险》合同的当年所交保险费×3%,若保险费支付期限已满,则生存年金与保险费支付期限的最后一个保单年度对应的生存年金相同; 若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期限为15年,生存年金=本合同及《中意附加乐安福女性母爱疾病保险》合同的当年所交保险费×4%,若保险费支付期限已满,则生存年金与保险费支付期限的最后一个保单年度对应的生存年金相同;

  若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期限为20年,生存年金=本合同及《中意附加乐安福女性母爱疾病保险》合同的当年所交保险费×5%,若保险费支付期限已满,则生存年金与保险费支付期限的最后一个保单年度对应的生存年金相同。

  2.2.2.2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及《中意附加乐安福女性母爱疾病保险》合同的已付保险费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阅 读 提 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u 签收合同后10 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6

  u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2

  u 您有权解除合同………………………………………………………………………………7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u 您应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3.2

  u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3.7

  u 您应按时支付保险费…………………………………………………………………………4.1

  u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中止……………………………………………… 4.2、5.2、6.1

  u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

u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