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尊贵之选投资连结保险怎么样?
2014-08-22 11:35: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别对应的风险保险费费率确定。 风险保险费 费率表详见附件。我们保留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政策、法规的变更而调整该风险保险费率的 权利,该调整将及时通知您。本合同的风险保险费为自然费率,在本合同生效日的每个年度对应日根 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而变化。
我们从本合同生效日以及生效日之每月对应日,从您的投资账户中,以扣除投资单位的形式收取当月 的风险保险费。
在前五个保单年度内,我们将免收每月的风险保险费。
14.4退保手续费
在前三个保单年度内,我们将根据您退保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具体手续费比例如下:
保单年度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及以后
手续费比例3%2%1%0%
退保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按照我们收到您申请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并按 照上表中规定的比例扣除相应的退保手续费,在收到您退还的相关合同文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给您。
您要求退保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退保申请;
(3)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如果您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除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您的授权书及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
证明。
第十五条 投资分配比例和投资账户间的资产转移
15.1我们按您在投保单中确定的投资分配比例,将保险费划分到您指定的各投资账户内。另外,在本 合同生效后,您可以用书面申请或者以其他我们同意或认可的方式,在不同的投资账户间,进行资产 转移,我们不收取投资账户间资产转移的手续费。
7 瑞泰安尊丰贵之选投资连结保险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投资条款
投资账户间的资产转移没有次数限制,但您连续两次申请投资账户间资产转移的时间间隔应不少
于10个工作日。
申请转移的资产将按我们收到您申请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转出账户的投资单位价格转出,并按我 们收到您申请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转入账户的投资单位价格转入您指定的投资账户中。
15.2我们向您免费提供投资账户间资产的定期自动转移,即我们将 在您的要求下,在本合同有效 期内,按您指定的方式、每次转出数额,定期将您在安益型投资账户中的资产转入您指定的其他投 资账户中。具体规定如下:
◆您可以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申请此项功能;
◆此项功能只适用于安益型投资账户的资产向其他投资账户转移;
◆此项功能只提供每月的资产自动转移;
◆如果您在投保时申请此项功能,则在本合同生效日的每一月度对应日进行自动转移处理;如果您
◆在本合同生效后申请此项功能,则在我们受理您申请日的每一月度对应日进行自动转移处理;
◆从安益型投资账户的每次转出数额不得低于50 0元人民币;
◆转入其他投资账户,每次每个投资账户的转入数额不得低于50元人民币;
◆定期自动转移的终止取决于您选定的转移期满,或者安益型投资账户内没有足够的资产可供转 移(即不能满足投保人约定的每次转出数额)。
第十六条 投资账户的信息披露及保单状态报告
我们应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向您提供保单状态报告。
第十七条 暂 停或延迟评估和交易
出现下列情况,我们可以暂停或延迟投资账户价值的评估和交易: (1)投资账户主要投资的证券市场被关闭或被限制、暂停交易时; (2)投资账户的投资对象被暂停交易或计价时;(3)因不可抗力因素(指不能预 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我们无法进行正常的投
资账户评估和交易时;
(4)因我们无法控制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通讯及计算机系统的故障或整体无法运营等, 导致我们无法进行正常的投资账户评估和交易时。
出现暂停或延迟评估和交易情形后,我们履行相应的转入转出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给付保险金、 给付投资账户价值等各项合同义务,得以顺延,直至上述暂停或延迟评估和交易的情形消失。我们 将按上述情形消失后的下一个工作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进行交易。
第十八条 资产处置
您有权按照您所认购的投资单位数量,享有投保人投资账户资产的收益,并分配该投资账户清算 后的剩余资产,即投资账户的价值归您所有。
投 保人投资账户资产与我们的自有资产、其他投保人投资账户资产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担保或债权 债务、连带责任等关系。
瑞泰尊贵之选投资连结保险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投资条款 8
您签署本合同,表明您自愿全权委托我们代表您出席投资账户中所持有基金的基金持有人大会、所
持有股票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者债务清算机构会议,行使该投资账户资产项下的表决权和其他资 产处置权。
三、保障条款
第十九条 保险责任
我们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后身故,我们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我们按照收到书面理赔申请和本合同第25条规定的证明资料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计 算出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105%,即身故保险金。
您选择犹豫期满后进行投资,被保险人在犹豫期内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您所交纳保险费的105%; 您选择在犹豫期内即本合同生效后立即投资,被保险人在犹豫期内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者 中较大值的105%:
1)投保人所交纳保险费;
2)按我们收到书面理 赔申请和本合同第25条 规定的证明资料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投资单位价格 计算出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
在第五个保单年度届满前,我们将提前3 0日向您发出通知,请您书面确认是否维持投保人投资账 户价值的105%作为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在第五个保单年度届满日前,如果您书面确定维持投保 人投资账户价值的105%作为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我们自第六个保单年度始,按照本合同14.3的规 定收取风险保险费;在第五个保单年度届满日前,如果您书面确定不再维持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
105%作为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或我们得不到您的书面回复,则视为您放弃该保障,自第六个保单 年度始,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额自动变更为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100%。
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的,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限额。
第二十条 责任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①;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②,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③,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④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我们将按照确 定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身故后的下一个工作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出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按以下 规定支付:
9 瑞泰安尊丰贵之选投资连结保险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保障条款
1)如果您不是被保险人,我们将直接退还给您;
2)如果您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我们将其作为您的遗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1.1 您与被保险人都可以指定、变更、撤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是您指定、变更、撤销受益人时, 应当得到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您或被保险人于订立本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 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若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将按照相等份额享有 受益权。
本合同生效后,您或被保险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我们收到 变更申请当日,该变更或者撤销申请生效。
21.2您或被保险人指定多个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中一个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您未重新指 定受益人的,或者其中一个受益人放弃受益权、丧失受益权的,该受益人应得份额,由其他身故保 险金受益人平均分配。
21.3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 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1)没有指定具体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所有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均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21.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 序的,推定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