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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 09:39: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进行处理。

  3. 您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费率并根据保险单所标明的保险期间计算确定,具体数额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您应在投保时交付。

  3.2 合��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我们同意您的变更申请并出具修改批单、或与您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后,变更方为生效。

  3.3 解除合同的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材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我们的保险责任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终止。我们将按下述方法计算未满期保险费,并扣除未满期保险费的35%作为手续费后,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0 日内向您退还剩余部分。

  未满期保险费 = 您交付的保险费 ×(1-本合同保险期间已过的月数÷保险期间所包含的月数),已过天数中有不满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

  如果被保险人因本保险条款第2.3 款中列举的原因身故,我们自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向您退还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未满期保险费扣除35%的手续费后的剩余部分。

  若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已产生任何保险金给付责任的,我们将不退还任何保险费。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3.4 被保险人的变动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因转学、退学、辍学等原因离开投保时所在幼儿园、学校,您应自被保险人离开投保时所在幼儿园、学校之日起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我们的保险责任自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或离开学校、幼儿园时起终止。我们在收到您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向您退还按本保险条款第3.3款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未满期保险费扣除35%的手续费后的剩余部分。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益人

  一、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每人的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均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我们。您和被保险人填写并向我们提交变更申请书后,保险金受益人变更方能生效。

  二、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的此项遗产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4.2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 日内通知我们,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们增加的查勘、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4.3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一、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向我们提交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单原件;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3. 公安机关或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原件;

  4. 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材料原件;

  5. 被保险人的火化或丧葬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6.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材料。

  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时,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应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向我们提供证明其继承权的有效公证文书或法律文件。

  若被保险人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继承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后30 日内退还我们已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二、我们收到申请人的理赔申请书及上述证明材料后,认为有关证明材料不完整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我们收到申请书及完整的证明材料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