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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附加安康天使少儿住院医疗保险

2014-10-30 11:15: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费的,我们于收取保险费的同时扣取欠交的主合同保单管理费以及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风险保险费。

  第五章 其他事项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风险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风险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风险保险费至主合同个人账户。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附加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3 年龄性别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出生日期和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我们有权更正并根据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与性别收取以后各月的风险保险费。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我们已收取的风险保险费低于应收取的风险保险费的,我们有权要求您���交差额的风险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将根据被保险人真实年龄和性别,按实际累计已交风险保险费与累计应交风险保险费的比例计算实际已交的风险保险费所能购买的保险金额。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我们已收取的风险保险费高于应收取的风险保险费的,我们会将所有多收取的风险保险费退还至您的个人账户,而所购买的保险金额维持不变。

  (4)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本附加合同生效超过2年的,我们将参照本条第(1)、(2)、(3)款处理。

  第六章 释义

  6.1 周岁:周岁年龄是指按法定有效身份证件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6.2 有效身份证件: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

  6.3 住院: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入住医院之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其他挂床住院及不合理的住院。

  6.4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6.5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指本公司指定医院或未在指定范围内的2级以上县、区级公立医院。本公司指定的医院名单会在投保时展示给投保人,并随保单附送一份。如因病情紧急,未能在指定医院就医,务必在3日内转入指定医院。

  6.6 每次住院: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自入院日起至出院日止之期间,

  但若因同一原因再次住院,且前次出院与下次住院间隔未超过30 天,视

  为同一次住院。

  6.7 住院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诊疗费、化验费、材

  料费、护理费。其中我们负责的药品种类范围参照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

  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医疗材料项目范围,我们只负责

  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包括的品种;检查

  项目范围,我们只负责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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