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康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0-29 11:52:0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民生康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3周岁至22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意外医疗
1、意外身故 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见6.2),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本合同意外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项目的,本公司分别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本合同意外保险金额为限。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本公司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 若不同意外事故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若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累计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本合同意外保险金额为限。
3、烧伤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烧伤(见6.3),本公司将按所附《烧伤程度与保险金比例表》, 向被保险人给付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本公司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若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烧伤保险金金额为准;若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烧伤保险金;若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若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但累计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本合同意外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的身故、残疾及烧伤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本合同意外保险金额为限。
4、意外伤害 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需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见6.4)进行必要的治疗,本公司对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见6.5)五十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本合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康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自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载明的日期为准。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单年度和保险单满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天,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您可于每个保险期间满期日或之前,向本公司申请续保,若本公司同意且您已交付续保保险费,则本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本合同可按上述续保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保留调整续保保险费的权利。若本公司调整了续保保险费,则调整后的保险费将在本合同满期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如果您不同意调整后的保险费,本合同将于满期日终止。
如果未连续续保本合同,您在申请续保时将视为重新投保。
二。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