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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28 10:13: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太平洋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18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豁免保费 重大疾病 住院津贴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0岁-10岁 296.00元 1年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0元

重大疾病14.9万

1年
0岁-0岁 333.00元 10年

重大疾病11.9万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0元

至25周岁
0岁-17岁 500.00元 10年

重大疾病500元

重大疾病15.0万

重大疾病豁免保费4500元

至30周岁
1岁 296.00元 10年

身故保险金0元

重大疾病11.4万

至25周岁
2岁 866.00元 10年

重大疾病30.0万

重大疾病豁免保费0元

至30周岁
4岁 399.00元 10年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0元

重大疾病14.3万

至30周岁
4岁 726.00元 10年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0元

重大疾病27.2万

至30周岁
6岁 289.00元 10年

重大疾病

10年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您根据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主险合同保险费: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

  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主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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