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014-09-16 14:05:1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嘉禾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津贴 团体医疗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住院津贴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本公司按住院津贴日额与住院日数相乘的金额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住院日数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一日开始计算,即每次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日数等于被保险人每次实际住院日数,但每次给付的日数以100日为限。若该次住院治疗延续至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仍按照上述规定对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发生的住院承担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责任。
若同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多次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住院津贴保险金的日数达到365日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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