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5 08:39:4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被保险人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在保障起始日或复效日之后,被保险人因输血而感染HIV;
(2)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院出具该项输血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的报 告,或者法院终审裁定为医疗责任并且不准上诉;
(3)受感染的被保险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在任何治愈艾滋病(AIDS)或阻止HIV 病毒作用的疗法被发现以后,或能 防止AIDS 发生的医疗方法被研究出来以后,本保障将不再予以赔付。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HIV 感染不 在本保单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必须拥有获得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 权利和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微小病变型
系膜病变型 局灶及节段增生型 弥漫增生型
膜型 肾小球硬化型
I型
II型 III型IV型
V型 VI型
世界卫生组织(WHO)狼疮性肾炎分型:
(三十)系统性红斑狼疮-III型或III型以上狼疮性肾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累及多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其特点是生成自身抗体对抗多种自身抗原。多见于育龄妇女。
本保单所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仅限于累及肾脏(经肾脏活检确认的, 符合WHO诊断标准定义III型或III型以上狼疮性肾炎)的系统性红斑狼 疮。其他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的狼疮不在 本保单保障范围內。
本病必须由免疫和风湿科专家医师确诊。
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附属于
前述医院或单独作为诊所、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等或相类似的医疗 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 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医院
8.8
指被保险人首次出现重大疾病的前兆或异常的身体状况,包括与重大疾病相关
的症状及体征。
初次发生
8.7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
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现金价值
8.6
(五)三大关节
上肢三大关节是指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是指髋、膝、踝关节。
(四)永久不可逆
永久不可逆是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180 天后, 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三)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二)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是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 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是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 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一)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是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 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上述8.5的释义中部分术语释义如下:
(三十三)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是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 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脊髓灰质炎必须明确诊断。本保单仅对脊髓灰质炎造 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导致被保险人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的情况予以理赔。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 天后,每肢三大关 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
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确定。
先天性畸形、变形
或染色体异常
8.17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
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遗传性疾病
8.16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
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 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