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附加安泰1号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1 13:57: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少及血小板减
少。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必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②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17.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 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 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18.川崎病(伴 有冠状动脉瘤 形成)
指一种以全身血管炎变为主要病理改变的急性发热性出疹性小儿疾病。必须由 本公司认可的儿科医生确诊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指标:
(1)血液化验显示:不成熟型白细胞增多和明显的血小板增多,贫血,血沉 升高;
(2)因严重心脏并发症确已接受开胸手术以矫正冠状动脉狭窄或阻塞手术治
疗;或确已接受心脏瓣膜置换手术(瓣膜包括生物瓣膜和机械瓣膜)。
19.I型糖尿病 I型糖尿病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并需持续性地依
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一百八十天以上。须经血胰岛素测定和血(尿)C肽测定, 结果异常,须经本公司认可的内分泌专科医生确诊,并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 任有效期内,满足下述至少一个条件:
(1)已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2)须植入心脏起搏器治疗心脏病;
(3)因坏疽需切除一只或以上脚趾。
20.植物人状态 一种丧失生理、意识和交流功能后的临床依赖状态。可以是由脑外伤、缺氧持 续状态、严重的脑炎或者某种神经毒素造成。患者无法从事主动或者有目的的 活动,而只能对疼痛刺激产生反应。被保险人需要在医院使用辅助机器维持生 命。申请理赔需被保险人因���物人状态住院三十天以上并且必须有本公司认可
的神经专科医生的医学诊断证明。
21.全身型幼年
类风湿性关节 炎:
因非传染的慢性关节滑膜炎引起多处关节呈现的慢性关节炎症,并导致自身免
疫失调。本病须经本公司认可的类风湿科医生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因病情严重, 在医生的建议下已接受以治疗为目的的膝或髋关节的置换手术,其他类型的儿 童类风湿性关节炎除外。
22.严重心肌炎 心肌的严重感染而导致至少持续一百八十天的心功能损害。严重的心功能损害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左心室腔扩大至少达到正常值上限的120%,且左心室射血 分数持续低于40%。
23.永久丧失
日常生活 能力
是指由医院的专科医师确认被保险人已经永久完全地丧失了独立生活能力,在
无他人协助下无法独立进行以下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其中三项或三项 以上或者被保险人患有认知功能障碍,并且因此需要他人永久的实质性监护。 如因认知功能障碍申请理赔,必须提供相关的认知功能状态测试结果。
24.严重肠胃炎 以严重的腹泻、便血和肠段坏死为特征的胃肠道严重感染。大肠或小肠的一处
或多处需手术切除,且经病理检查证实存在严重感染和坏死。
25.急性脊髓灰
质炎
是指由于急性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导致的运动功能障碍或呼吸功能减弱的
瘫痪性疾病。诊断必须由本公司认可的神经科专科医生确诊并提供相关的脊髓 灰质炎病毒感染的证据(例如:脑脊液检查或血清学抗体检查报告)。未导致 肢体瘫痪及其它病因所致的瘫痪,例如格林一巴利综合症(急性感染性多神经 炎)则不在此保障范围以内。
6.3.2 成人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 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 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2.急性心肌梗
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
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