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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康乐年华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4-09-28 13:38:1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 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7.5);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7.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7.7),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见 7.8)的机动车;

  (6)战争(见 7.9)、军事冲突(见 7.10)、暴乱(见 7.11)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

  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见 7.12)。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 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或 全残保险金、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 任:

  (1)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或斗殴、 酗酒(见 7.13);

  (2)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节育;

  (3)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因受国家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导 致的意外伤害。

  (三)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交通意外身 故或全残保险金、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违反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

  (2)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规定的行为;

  (3)交通工具自始发地出发以后,未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人在汽车和列车 的车厢外部、轮船的甲板之外或飞机的舱门之外所遭受的意外伤害。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 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 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您应当如实告知。 若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 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分期交纳,交费期间为 10年,交费方式为年交、半年交、季交、 月交四种。 交费方式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 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

  4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4.1 犹豫期 您于签收本合同后 10日内可要求撤销本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

  4.2 合同内容 变更

  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面申请撤销 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即不承担保险责任。本 合同撤销后 30日内,我们无息退还您已交保险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 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更协 议。

  4.3 宽限期 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您到期未交 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 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 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若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 止。

  4.4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金 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的 80%,且每次贷款期限 不得超过 6 个月。

  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见 7.14),则您所欠贷款本金及利息之 和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之和达到本 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4.5 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