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美丽人生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26 11:08: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若符合本公司当时的规定,投保人可在缴费期限内的每个保险费到期日向本公司书面申请将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同时更改为减额付清保险(见释义)。
本公司以变更当时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付清的保险费,计算减额付清后的保险金额。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更改为减额付清保险后,保险责任与更改前同,但保险金额以变更后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借款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生效一年后且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百分之九十,每次借款的时间最长为六个月。
借款利息(见释义)应在借款期满之日缴付。如果逾期未付,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借款金额中。在下一借款期内按其最近一次宣布的借款利率(见释义)计息。当现金价值不足以偿还借款和利息时,本合同及附
加合同的效力即中止,但若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已更改为减额付清保险,则本公司不接受借款申请。
第二十三条 欠款的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现金价值时,若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有欠缴保险费(包括自动垫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则本公司应先扣除上述款项后给付各项保险金、现金价值。
第二十四条 效力恢复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2 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力中止之日起满2 年投保人和本公司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本公司解除合同的,向投保人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二十五条 保险金额的变更
在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有效期限内,投保人可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但减额后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申请时本险种的最低承保金额,本公司将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现金价值。
但若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已更改为减额付清保险,则本公司不接受保险金额的变更申请。
第二十六条 年龄错误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七条 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作前述通知时,本公司按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上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二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或附加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投保时在投保单上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 因履行本合同或附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因履行本合同或附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九条 释义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周岁 :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全残 :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多项者:
一、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二、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
七、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八、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注:
1.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