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长红金丰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09-24 09:46: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龄,由于不同开始领取 年龄下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保险 期间内不得变更。
开始领取年龄
2.3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
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 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未成年人身故保
险金限制
2.2
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具体金额详见基本保险金额表。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 为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2.1
我们提供的保障
Y
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主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 申请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释义 7.4)。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续及风险
您解除合同的手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
1.7
附件2
(6)
(7)
(8)
(4)
(5)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 7.8);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 7.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 义 7.10)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 7.11)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释义7.12)、跳伞、滑雪、攀岩(见释义
7.13)、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活动(见释义 7.14)、 摔跤、武术比赛(见释义 7.15)、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 险运动;
4
(1)
(2)
(3)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的免除
2.6
被保险人在年满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以乘客身份乘坐
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见释义 7.7)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 之日起 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在给付上 述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 额的 3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
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因遭受意外伤害
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 的,我们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 额的 3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将按您
累计所交保险费的 12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后(含)身故,我 们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该身故保险金为依据前款“养老 年金”的规定每年给付的养老年金金额的 21倍与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给付 养老年金的差额。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天内因疾病身故,
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 180天 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 7.6)导致身故,无等 待期。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等待期
生存保险金、养老年金如果不领取,将进入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按
本公司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主合同 终止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时给付。
生存保险金累积
生息
后,本主合同终止。
一次性领取养老年金的金额为依据前款“养老年金”的规定,被保险人 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年金时未来尚未给付的养老年金现值的和(见释义
7.5)。
附件2
5
生存保险金、养 除本主合同另有约定,本主合同生存保险金、养老年金的受益人为被保
老年金的受益人 险人本人。
保险金受益人
4.1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
本主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本公司每年的红利宣告日和本主合同保单
周年日较迟者。本公司每年六月宣告上一年度的红利。
保单红利派发日
期
3.3
本主合同的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即红利留存在本公司,以我们每
年确定的红利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