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金福来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09-24 09:45: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减额交清。办理减额交清后,除保险金额相应减低外,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与办理减额交清 前相同。
我们计算减额交清时的现金价值时,将扣除您所有未还的保单贷款和自动垫交的保险费等款项的本金 和利息。
办理减额交清保险后,您不必再交付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您不能再申请办理保险金额的变更, 并不再享有保单贷款、分红等权益。在您办理减额交清保险时,本合同附加合同也终止,您应同时办理附 加合同的终止手续。
3.6.4 减少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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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但减少后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您申请时我们规 定的最低金额。我们将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所对应的现金价值,并支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所对应的特别 红利,但我们将先行扣除任何您未还的保单贷款和自动垫交的保险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您欠交的保险费。
我们将按照减少后的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益人
一、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的, 可以确定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均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上述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我们。您和被保险人填写并向我们提交符合 法律要求的变更申请书后,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方能生效,我们将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 者附贴批单。
您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者其监护人书面同意。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养老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 三、因受益人变更引起的法律纠纷,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 益权。
五、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的此项遗产的继承人依法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4.2.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延 迟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 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如果我们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多支付养老保险金的,我们将从所应给付的款项中扣除多支付的保险金; 如果未能从中扣除,获得多支付保险金的一方应予返还。
4.3.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一、养老保险金的申请及给付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每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仍生存,我们按本
保险条款第 4.1 款中的相关约定,向受益人支付养老保险金。在支付养老金时我们有权对被保险人的生存 状态进行调查。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及给付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向我们申请身故保
险金:
1. 保险单原件;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件原件;
3. 公安机关���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原件;
4. 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材料原件;
5.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6. 所能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时,除上述资料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还须向我们提供证明其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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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权的有效公证文书或法律文件。 如果被保险人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本合同仍然在其被宣告死亡时终止。身
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后 30 日内,按以下公式计算并退还我们相应的 金额:
(已支付的身故保险金+已支付的体恤金红利)-(计算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