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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康顺无忧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4-09-23 11:01: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索赔权利人须提供由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 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7、 我们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高度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高度残疾,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

  我们申请理赔:

  1、本合同;

  2、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残疾鉴定书;

  4、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5、 我们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满期,索赔权利人需填写生存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

  我们申请给付满期保险金:

  1. 本合同;

  2. 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和生存证明。

  四、保险费返还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或经诊

  断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内初次患有《光大永明附加康顺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

  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时,凭下列证明材料,我们将向您无息返还已 交保险费(复效情况下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交保险费):

  1. 本合同;

  2.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 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证明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

  4. 我们所需的并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我们收到申请人上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的, 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天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 责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六十天内,对属于保险 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暂时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材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 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第十三条欠款的扣除

  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或退还现金价值时,如果您有尚未偿还的保险单借款或尚未交纳的 保险费(包括本合同自动垫交的保险费),我们将在扣除上述欠款及利息后再给付。

  第十四条残疾鉴定

  若被保险人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之后,由政府职能部门进行鉴定。治疗尚未结束的, 鉴定结果应以自被保险人被诊断患有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的身体情况为 准。

  第十五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索赔权利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四部分 保险费的交纳

  第十六条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如果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 在交纳首期保险费以后,您应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

  第十七条宽限期

  自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每个保险费到期日次日起六十天为交付保险费的宽限期。宽限期内 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给付的保险金将扣除您未交纳的保险费。如果您 没有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且在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交纳保险费,则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 本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您可以在宽限期结束前到本公司办理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手续,我们将按【保险费自动垫 交】条款处理。

  第五部分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第十八条保险费自动垫交

  如果您选择了保险费自动垫交,且在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交付保险费,我们将对本合同及 附加合同作保险费自动垫交处理。若当时本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与附加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 之和足以垫交全部到期保险费,我们将同时自动垫交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应交保险费,使本合同 及附加合同继续有效。在保险费自动垫交期间,我们将按我们定期公布的保险单借款利率 1计 算保险费自动垫交的利息。

  若本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与附加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之和不足以垫交全部到期保险费,

1 保险单借款利率:我们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