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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福惠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2014-09-23 08:41:2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对应日仍生存,根据本保险条款第2.4款中的相关

  约定,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

  1. 本保险单原件;

  2.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原件;

  3. 所能提供的与领取保险金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六、我们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材料不完整的,我们

  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我们收到申请书及完整的证明材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 复杂的,将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 您或被保险人不及时配合我们的理赔调查;

  2. 因被保险人身处偏远地区,导致我们不能及时了解情况;

  3. 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我们不能及时进行理赔。

  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 务;我们未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 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材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根据已有证明和材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七、申请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

  算。

  3. 您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按照初始保险金额和约定的保险费费率确定,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

  3.2. 红利分配

  我们将在每一会计年度后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 况,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在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向您寄送红 利分配报告。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计算年度红利时,我们将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有效保险金额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红利分

  配方案所确定的年度红利率,在本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计算红利保险金额,用于增加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 额。

  红利应分日是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相关法律的规 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是不保证的。终了红利将在本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终了红利分为以下三种:

  5/8

  1、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核算,若确定有满期

  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支付。 2、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完全残疾,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 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支付。

  3、特别红利 因上述两项中规定的原因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

  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支付。

  3.3.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内容。经我们审核同意您的变更本合同 申请,并且出具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批单,或与您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后,变更方为生效。

  3.4.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的处理

  本合同犹豫期过后,您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您应填写退保申请,并向我们提供下列材料:

  (1)保险合同;

  (2)能有效证明您投保时及目前身份的身份证件。 本合同自我们收到您填写的退保申请时终止。我们收到上述完整的材料后,计算当日保险单现金价

  值并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返还该保险单现金价值,如有特别红利的,则同时支付。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4. 您需要了解的其他内容

  4.1. 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前身故的处理

  一、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 18 周岁前身故,我们将向您无息返还已交全部保险费, 同时支付体恤金红利,本合同终止。

  二、您申请领取上述金额,须向我们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

  1. 保险单原件;

  2. 您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件原件;

  3. 公安机关或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原件;

4. 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